关于转发《省财政厅等18部门印发< 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>的通知》的通知
关于转发《省财政厅等18部门印发< 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>的通知》的通知
各相关单位:
现将《省财政厅等18部门印发<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>的通知》(辽财教〔2022〕142号)转发给你们,请高度重视,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。
附件: 附件:省财政厅等18部门印发《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》的通知(辽财教[2022]142号).pdf
锦州市科学技术局
2023年07月14日